两名中学生用刀胁迫女生到一录像厅内,先后对其实施强奸。12月12日,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两名只有14周岁和16周岁的中学生以强奸罪提起公诉。 经审理查明,2005年5月的一天下午,被告人邱某、侯某伙同侯某所在中学的另两名同学(另案处理),将侯某所在中学的女学生李某,用刀威胁到市内一家录像厅包房内,被告人邱某、侯某使用暴力手段,先后强行与被害人李某发生了性行为。之后,一伙人强行给李某服用安眠药后逃离现场。 被告人侯某犯罪时还不满15周岁,被告人邱某只有16周岁。是什么导致两名初中生犯下如此罪行呢?据办案人员介绍,在接受讯问时,邱某和侯某交待,同校的几名男生也曾“欺侮”过李某,李某事后并未声张,所以他们便认为谁都可以“欺侮”李某,所以便效仿,没想到被抓。据了解,目前公安机关对其他几名涉案人员正在侦查之中。